2023年第1、2月份 信用评价扣分情况的公示
各参建单位:
根据《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细则》,指挥部、浙高建公司对各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2023年第1、2月份的信用行为进行了评分,现将扣分结果公示如下:
1、设计单位本次未扣分;
2、施工单位因未按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,扣0.2分;
3、监理单位因专监及监理员被建设单位书面要求更换,扣1分;
4、所有从业人员本次未扣分。
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工程建设指挥部
2023年3月